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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
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一期)工程北起东南环立交枢纽,先后跨越吴中东路(东延)、宝带东路(东延)、东方大道、斜港河(苏申外港线)、石湖东路(东延)、南大外环路等横向路或航道,南至规划中环节点南湖路以北、尹山枢纽南侧,工程范围起讫桩号为K1+157.85~K5+602.5,路线全长约4.47Km。同步实施吴中东路、宝带东路、石湖东路东延等跨河桥梁及接线。
苏州市东环快速路南延(一期)工程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宝带东路、石湖东路东延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km/h,吴中东路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本项目计划工期2年,项目总投资额389355.53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污染有桥梁施工泥浆、道路以及桥梁养护用水、施工车辆清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桥梁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施工车辆冲洗设置专用场地,冲洗的含油污水较少,SS含量较大,通过在施工区建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可作降尘用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废气:本项目所需沥青及混凝土均自本地购得成品,在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铺设过程中,仍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的污沥青烟气主要出现在路面铺设过程中,沥青烟气的污染随着路面施工的结束就会消失。
砂石堆放及运输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时,会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时,将采用土工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实施半封闭施工,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对运输建设材料的施工车辆因加土工布遮盖,防止建设材料的四处散溢。各种建筑材料存放在仓库中,设置专门的堆石场,便于对施工材料的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并且物料堆场的地点远离居民区。同时对作业面经常喷水,减少扬尘。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道路车辆汽车尾气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3)固废:工程施工期间,有建筑垃圾产生、生活垃圾及弃渣产生。
本道路施工期间需要运输各种建设材料(如砂石、水泥等)。道路与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土及废弃的建筑用料等。施工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输废弃物料,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在施工期间,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施工噪声,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工程的进展,各个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尽相同。在路基及桥梁基础阶段主要采用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土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路面施工阶段主要有搅拌机、压路机、摊铺机、切割机等。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道路车辆行驶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项目道路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内河或绿化用地,一般情况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提高桥梁护栏的防撞等级,同时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化学品车辆必须标示醒目的标记,并对运行线路和时间加以限制,以避开交通高峰时间。
(2)废气:施工时采用土工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实施半封闭施工,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对运输建设材料的施工车辆加土工布遮盖,防止建设材料的四处散溢。各种建筑材料设置专门的堆场,便于对施工材料的统一管理统一利用,并且物料堆场的地点要尽量远离居民区。同时对作业面经常喷水,减少扬尘。
(3)固废:对于各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堆放,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的填埋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持续的污染。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工程桥梁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噪声相对较小。由于本工程沿线两侧有居民点,医院学校等,为环境敏感点,为减少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严格遵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尤其在工程经过有居民住宅的路段,夜间(22:00以后)禁止进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有区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以取得谅解。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加强日常的交通管理,对项目沿线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的路段采取低噪声路面、设置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的措施,确保沿线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其相应功能区要求。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区域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要求;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不降低沿线环境质量。
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5、信息了解渠道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联系环评单位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与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以及对项目本身的其它意见。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意见调查形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及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8、联系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意见征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512-65258816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北路44号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黄峰
联系电话:025-86576941
电子邮箱:hf54@jstr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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