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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区交通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起草综合性文稿、史志、年鉴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及全局工作的监督工作,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参考建议;负责有关宣传工作,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会、团委、妇委工作;负责机关房产、安全保卫、用车调度、办公设施、生活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宣传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的审核、执行和监督;编制系统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审计监督工作;负责车辆购置附加费日常管理工作,监督系统内部各部门交通规费的征收、存储和上缴;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和组织各种财务统计报表的上报;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会审、检查和审计计划的实施;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科内文字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本局的各种票据管理;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和账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移交局档案室入库;负责本局现金收付和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输入微机,制作现金、银行收付款记帐凭证和相应的转帐记帐凭证;负责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工作;负责各种票据的使用核销。
(三)劳动人事科:负责全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录用、调配;做好党外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劳动力管理、大中专毕业生、转复军人的安置工作及干部、工人的调动使用工作负责编制交通系统人才发展规划以及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工作;负责党校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归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退休、退养、退职的批报工作;负责各镇交管所、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四)工程科:负责所属路、桥、航、闸交通设施的规划、立项、图纸审核;负责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审定和竣工验收;指导交通建设招标、投标、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工程养护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交通固定资产的统计工作。
(五)法制安全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行政监督、法制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抓好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承办纪检、监察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查处各类违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交通法规宣传、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岗位培训和交通执法证件的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内保治安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订全系统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及监督管理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直属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六)战备办:负责区交通战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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